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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野生动物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  发布时间:2013-11-23


 

        为贯彻执行好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和《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》,开展了《爱鸟周》、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》等活动,在县林业局、公安局、工商局、广电局的通力配合下,今年全县开展了7次大规模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工作,共检查集贸市场4处,餐饮服务的宾馆、招待所、饭店、酒店16家;在春秋两季对非法粘鸟、捕鸟进行了严厉打击,共开展集中打击行动5次,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,依法销毁粘网16片,当场销毁鸟笼30多个,放飞活体鸟40多只。加大了森林资源管理,破获了一批毁林案件。自201210月至今共立案12起,其中刑事案件2起,结案8起。共罚款34511.82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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